含量分析 | 方法一按酯测定法(OT-18)中的方法一测定。所取试样量为900mg。计算中的当量因子(e) |
毒性 | ADI 5mg/kg(CE)。GRAS(FEMA). LD20 2100mg/kg(大鼠,经口)。 |
使用限量 | FEMA(mg/kg):软饮料2.8;冷饮2.8;糖果9.0;焙烤食品10;布丁类0.06;胶姆糖 |
食品添加剂最大允许使用量最大允许残留量标准 | 添加剂中文名称 | 允许使用该种添加剂的食品中文名称 | 添加剂功能 | 最大允许使用量(g/kg) | 最大允许残留量(g/kg) | 苯甲酸乙酯 | 食品 | 食品用香料 | 用于配制香精的各香料成分不得超过在GB 2760中的最大允许使用量和最大允许残留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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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性质 | 无色液体,具有类似冬青油和依兰油的香气。熔点-34.6℃,沸点212~213℃,94℃(1.87kPa)。溶于乙醇、乙醚、石油醚、丙二醇、矿物油和大多数非挥发性油,不溶于水和甘油。大白鼠经口LD502100mg/kg,ADI5mg/kg(CE)。 |
用途 | 苯甲酸乙酯是我国《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规定允许使用的食品香料,主要用于配制黑加仑、草莓、樱桃、香蕉、葡萄等水果型食用香精。在胶姆糖中使用量为59mg/kg;烘烤食品中10mg/kg;糖果中9.0mg/kg;软饮料中2.8mg/kg;冷饮中2.8mg/kg。 |
用途 | 用于配制香精,也用作纤维素酯、纤维素醚、树脂等的溶剂 |
用途 | 用作溶剂及香料辅助剂,也用于有机合成 |
用途 | GB 2760一96规定为允许使用的食用香料。主要用于调制樱桃、黑穗状醋栗(黑加仑子)、草莓等型香精。 |
用途 | 常用于较重花香型中,尤其是在依兰型中,其他如香石竹、晚香玉等香型香精。亦适用于配制新刈草、香薇等非花香精中。可与岩蔷薇制品共用于革香型香精。也用做食用香料,在鲜果、浆果、坚果香精中均可适用,如香蕉、樱桃、梅子、葡萄等香精以及烟用和酒用香精中。 |
用途 | 该品具有冬青油和卡南迦油香气,香调和顺且带甜。用于配制人造依兰油及月下香油。可微量用于食用香精、烟草及食用浆果类香精,也可用作纤维素酯、纤维素醚、树脂类的溶剂。 |
用途 | 用于配制衣兰型香精和皂用香精,也用作纤维素酯、纤维素醚、树脂等的溶剂。 |
用途 | 酯类合成香料。主要用作晚香玉、月下香、依兰依兰、香石竹等香精的调合香料。 |
生产方法 | 由苯甲酸与乙醇经酯化而得。 |
生产方法 | 由苯甲酸和乙醇在无水硫酸铝和微量硫酸存在下酯化而成。 |
生产方法 | 在250mL带有分水器的三口瓶中加入24.4g(0.2mo1)苯甲酸、50mL苯、18.4g(0.4mo1)乙醇和0.8g硫酸,缓缓加热回流至分水器无水分出来为止。反应物先常压蒸馏回收苯和剩余的乙醇,然后减压蒸馏,收集101~103℃(2.66kPa)馏分,即得约28g产品。 C6H5COOH+CH3CH2OH[H2SO4]→C6H5COOCH2CH3+H2O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