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精香料 | 苯甲酸甲酯是目前我国日化行业常用的一种芳香族羧酸酯类香精香料,有强烈的花香和果香香气,有依兰依兰和晚香玉似的香韵,并有酚的气息,天然存在于依兰依兰油、晚香玉油、丁香油、长寿花油和水仙花油等精油中。
苯甲酸甲酯是我国GB2760—1996规定允许使用的食用香料,可调制草莓、树莓、樱桃、菠萝、老姆、甜酒、香荚兰豆和坚果类香型香精,用于食品;也可用于日化香精配方中,用以配制依兰依兰型和花香型香精的香基,用量在12%以内。IFRA没有限制规定。
苯甲酸甲酯被FEMA认定为GRAS,FEMA编号2683,并经FDA批准食用,欧洲理事会将苯甲酸甲酯列入可用于食物中而对人体健康无害的人造食用香料表中,最高用量为61mg/kg,ADI为5mg/kg。
苯甲酸甲酯在空气中稳定,但当有氧化剂存在时,慢慢氧化;与碱反应,可皂化,生成苯甲酸溶液;容易进行酯交换,制备其他苯甲酸酯;也易水解。根据RIFM提供的资料,苯甲酸甲酯的急性毒性数据: 口服LD50 3.4g/kg(大鼠)。
传统的方法是由苯甲酸与甲醇在硫酸存在下经酯化反应而制取苯甲酸甲酯。由于苯甲酸甲酯是生产高分子材料中间体——对苯二甲酸二甲酯的副产物,因此可以设法从这些苯甲酸甲酯的粗品中,分离获得符合调香规格的产品。
苯甲酸甲酯不仅可以用于配制玫瑰型、老鹤草型等香精,还可以用作纤维素酯、纤维素醚、树脂、橡胶等的溶剂; 用于疏水聚酯纤维染色,可缩短染色时间,降低染色温度,提高染后织物耐洗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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含量分析 | 按酯测定法(OT-18)中的方法一测定。所取试样量为900 mg。计算中的当量因子(e)取68.07。 或按气相色谱法(GT-10-4)中非极性柱方法测定。 |
毒性 | ADI 5mg/kg(CE)。 LD50 1350mg/kg(大鼠,经口)。 |
使用限量 | FEMA(mg/kg):软饮料2.2;冷饮4.5;糖果8.4;焙烤食品9.9;胶姆糖61。 适度为限(FDA§172.515,2000)。 |
食品添加剂最大允许使用量最大允许残留量标准 | 添加剂中文名称 | 允许使用该种添加剂的食品中文名称 | 添加剂功能 | 最大允许使用量(g/kg) | 最大允许残留量(g/kg) | 苯甲酸甲酯 | 食品 | 食品用香料 | 用于配制香精的各香料成分不得超过在GB 2760中的最大允许使用量和最大允许残留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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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性质 | 无色油状液体,有强烈的花香和樱桃香味。 与乙醚混溶,溶于甲醇、乙醚,不溶于水和甘油。 |
用途 | 用作纤维素酯、纤维素醚、合成树脂和橡胶的溶剂及聚酯纤维的助染剂,用于配制香精 |
用途 | 显微分析中用作溶剂,也用作纤维素的溶剂 |
用途 | GB 2760—1996规定为允许使用的食用香料。主要用以配制草莓、树莓、菠萝、樱桃、香荚兰豆、坚果类、朗姆酒等香精。 |
用途 | 是配制依兰、晚香玉香型的常用香料。也用于黄水仙、薰衣草、丁香及西班牙式革香香型中,与岩蔷薇制品、橡苔或树苔制品和岩兰草油共用以配香薇型,可得愉快的花香。可用于廉价的洗涤剂、不良气息掩盖剂和工业品用香精中。还广泛地用于食用香精,如草莓等。 |
用途 | 用于配制香精,也用作纤维素酯、纤维素醚、树脂、橡胶等的溶剂 |
用途 | 用于有机合成;用作纤维素酯、纤维素醚、树脂、橡胶等的溶剂;用作香料,具有浓郁的冬青油和卡南迦油香气,用来配制皂用及化妆品用人造依兰油及月下香油;食用香精,用以配制草莓、菠萝、樱桃、朗姆酒等香精。 |
生产方法 | 将氯化氢气体通入苯甲酸的甲醇液中。 由苯甲酸和硫酸二甲酯在高温下反应而成。 在硫酸存在下由苯甲酸与甲醇共热而得。 |
类别 | 有毒物品 |
毒性分级 | 中毒 |
急性毒性 | 口服-大鼠 LD50: 1177 毫克/ 公斤; 口服-小鼠 LD50: 3330 毫克/公斤 |
刺激数据 | 皮肤-兔子 10 毫克/24小时 轻度; 眼睛-兔子 500 毫克/24小时 轻度 |
爆炸物危险特性 | 高热可爆 |
可燃性危险特性 | 明火可燃 |
储运特性 | 库房通风低温干燥; 与食品、氧化剂分开储运 |
灭火剂 | 泡沫、干粉、二氧化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