毒性 | GRAS(FDA,§182.20,2000)。 |
毒性 | GRAS(FEMA;FDA,§182.20,2000)。 LD5012560 mg/kg(大鼠,经口)。 |
毒性 | LD50大鼠>5.0g/kg;兔子2.5g/kg。 GRAS(FDA,§182.20,2000)。 |
使用限量 | FEMA(mg/kg):软饮料0.51;冷饮0.68;糖果2.6;焙烤食品1.2;布丁类0.01~0.50;胶姆糖15;果冻0.05。 |
使用限量 | FEMA(mg/kg):软饮料0.63;冷饮1.2;糖果2.0;焙烤食品1.6。 |
使用限量 | FEMA(mg/kg):饮料0.63;冷饮1.2;糖果2.0;焙烤制品1.6。 |
食品添加剂最大允许使用量最大允许残留量标准 | 添加剂中文名称 | 允许使用该种添加剂的食品中文名称 | 添加剂功能 | 最大允许使用量(g/kg) | 最大允许残留量(g/kg) | 玫瑰浸膏 | 食品 | 食品用香料 | 用于配制香精的各香料成分不得超过在GB 2760中的最大允许使用量和最大允许残留量 | | 玫瑰净油 | 食品 | 食品用香料 | 用于配制香精的各香料成分不得超过在GB 2760中的最大允许使用量和最大允许残留量 | | 玫瑰花油 | 食品 | 食品用香料 | 于配制香精的各香料成分不得超过在GB 2760中的最大允许使用量和最大允许残留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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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性质 | 无色或黄色浓稠状挥发性精油,具有玫瑰所特有的香气和滋味。在25℃。时为粘稠液体,如进一步冷却,逐步变为半透明结晶体,加温后仍可液化。溶于乙醇和大多数非挥发性油中,极微溶于水。 |
用途 | GB 2760—96规定为允许使用的食用香料。用以配制杏、桃、苹果、桑葚、草莓和梅等型香精,主要用于甜酒、烟草(尤其是嚼烟)、糖果等。 |
用途 | 我国GB 2760一96规定为允许使用的食用香料。 |
用途 | 可用于窨茶、浸酒以及制成玫瑰酱供需制作糕点用。也是可用于调配各种香精,因价格昂贵,仅用于调配高档化妆品香精。 |
用途 | 玫瑰精油广泛用于药品,化妆品等行业:抗菌、抗痉挛、杀菌、净化、镇静、补身。 |
生产方法 | 用玫瑰浸膏为原料,加10倍量的乙醇,在20℃下浸渍8~10h,滤去不溶解的原蜡(玫瑰蜡),将乙醇液冷却至-18℃,并在-18℃下过滤以分出二次蜡,然后先用常压,后在5306~6599Pa(39.8~49.5mmHg)下(温度不超过50℃)真空蒸去乙醇而得。 |
生产方法 | 由蔷薇科中某些玫瑰(如德国玫瑰Rosa gallica、大马士革玫瑰R.Damascena、白玫瑰R.Alba、百叶玫瑰R.Centifolia等)新鲜花朵经水蒸气蒸馏而得。得率0.03%~0.05%。组分以香茅醇、香叶醇和芳樟醇为主;亦有将花朵先在食盐溶液中发酵,再经蒸气蒸馏,用活性炭吸附溶解在馏出液中的组分,最后用乙醚解吸而得。得率可达0.07%~O.10%。组分以苯乙醇为主,质量较差。主要产于保加利亚、法国、埃及、土耳其、伊拉克和原苏联等国。 |
生产方法 | 由蔷薇科灌木玫瑰(Rosa damascerla等)的鲜花用1:2的石油醚经冷法浸提,过滤后的油水混合物先经常压浓缩,再用(1.33~1.6)×104Pa(100~120mm。Hg)真空浓缩(温度不超过50℃)而得。得率约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