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添加剂最大允许使用量最大允许残留量标准 | 添加剂中文名称 | 允许使用该种添加剂的食品中文名称 | 添加剂功能 | 最大允许使用量(g/kg) | 最大允许残留量(g/kg) | 5'-呈味核苷酸二钠 | 食品 | 增味剂 | 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有特别规定的除外)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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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性质 | 白色至近乎白色结晶或粉末,无臭,有特殊滋味。与L-谷氨酸钠有相乘鲜味效果。味觉阈值0.0063%。易吸湿,吸湿量可达20%~30%。易溶于水(25g/100ml水,20℃),微溶于丙酮、乙醚和乙醇。 |
用途 | 调味剂。一般与L-谷氨酸钠混合后广泛用于各种食品,加入量约占L-谷氨酸钠的2%~10%。 |
用途 | 5’-呈味核苷酸二钠是国内外允许使用的呈味剂,单独应用较少,常与味精一起使用,混用时鲜味有相乘的作用。我国规定可用于各类食品,按生产需要适量使用。 |
生产方法 | 双酶法 以纸浆废液培养的酵母或啤酒、谷氨酸生产中的副产酵母为原料,用稀碱液抽提核酸(参见5’-肌苷酸二钠)。将14%的核酸酶P1加入2%的核酸溶液中,在72~75℃和pH=5.1~5.3下分解24h;然后加入10%的脱氨酶液,在50~55℃下反应3h,用阳离子树脂吸附,去离子水洗脱,经薄膜浓缩后在低温下加入95%的乙醇,就析出核苷酸固体。 酵母自溶法 新鲜的啤酒酵母用0~4℃的水洗涤去除杂质和苦味,粗滤后得含固形物10%~15%的酵母浆;然后用NaOH溶液调节Ph=6~7,在50~60℃:下自溶提取2.5~4h;煮沸灭酶后,冷却、静置;离心分离去除细胞碎片,真空浓缩得到含固形物45%~60%的提取物。 |
生产方法 | 由亚硫酸纸浆液和糖蜜作培养基培养酵母,用食盐水加热抽提酵母菌体中的核酸,经酶解后加热、过滤、并用活性炭或离子交换树脂精制,再用氢氧化钠中和而得。 由核糖核酸经核酸酶降解,并经脱氨酶脱氨而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