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量分析 | 按总醇量测定法(OT-5)测定。所取试样量为1.5g。计算中的当量因子(e)取93.17。 或按气相色谱法(GT-10-4)中用非极性柱方法测定。 |
毒性 | ADI 1 mg/kg(CE)。 LD50 12800 mg/kg(大鼠,经口)。 |
使用限量 | FEMA(mg/kg):软饮料2.0;冷饮1.0;糖果2.8;焙烤食品1.7;胶姆糖16~27;糖浆7.0。 适度为限(FDA§172.515;§172.864;2000)。 |
食品添加剂最大允许使用量最大允许残留量标准 | 添加剂中文名称 | 允许使用该种添加剂的食品中文名称 | 添加剂功能 | 最大允许使用量(g/kg) | 最大允许残留量(g/kg) | 月桂醇 | 食品 | 食品用香料 | 用于配制香精的各香料成分不得超过在GB 2760中的最大允许使用量和最大允许残留量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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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性质 | 淡黄色油状液体或固体,有刺激性气味。 不溶于水,溶于乙醇和乙醚。 |
用途 | 用作制造表面活性剂、香精、洗涤剂、化妆品、纺织助剂、化纤油剂、乳化剂和浮选剂的原料 |
用途 | 用作润湿剂及香料的原料 |
用途 | GB 2760-1996规定为允许使用的食用香料。主要用以配制柠檬、橙子、椰子和菠萝等型香精。 |
用途 | 可用于晚香玉、木樨草、铃兰、紫罗兰、金合欢、含羞花、玫瑰、水仙、木香及幻想型香精。也可用于皂和洗涤剂香精中。在食用香精如柑橘类、椰子基、果香复方、蜜香中均可用之。 |
用途 | 用于制造高效洗涤剂、表面活性剂、包泡剂、乳发剂、乳选剂、纺织油剂、杀菌剂、化妆品、增塑剂、植物生长调节剂、润滑油添加剂和其他一些特种化学品,广泛用于轻工、化工、冶金、医药等工业品。十二醇具有月下香及紫罗兰的香气,可用于玫瑰型、紫罗兰型和百合水仙型香精中。化学性质稳定,用于皂用香精很安全。 |
用途 | 制药工业。合成清洁剂。润滑油添加剂。香料。 |
生产方法 | 1.高压加氢法 椰子油在铜铬催化剂中连续加氢,得到C8-C18的混合醇。油脂中的甘油则氢解为异丙醇和水。混合脂肪醇经常压蒸去水分及异丙醇后,减压蒸馏切割C8-C10醇、C12-C14醇和C16-C18醇。2.酯化加氢法 椰子油在硫酸存在下与甲醇发生酯交换反应,生成月桂酸甲酯和甘油,经催化加氢、蒸馏,得月桂醇。 |
生产方法 | 由椰子油分离所得的月桂酸经高压催化氢化而得。 由月桂酸乙酯在金属钠催化下,经无水乙醇还原而得。 |
类别 | 易燃液体 |
毒性分级 | 中毒 |
急性毒性 | 口服- 大鼠 LD50: 12800 毫克/ 公斤 |
刺激数据 | 皮肤- 人 75 毫克/ 3 天 重度 |
可燃性危险特性 | 遇明火、高温、强氧化剂可燃; 燃烧排放刺激烟雾 |
储运特性 | 库房通风低温干燥 |
灭火剂 | 泡沫、干粉、二氧化碳、砂土 |
职业标准 | STEL 10 毫克/ 立方米 |